扩大信息安全披露义务对象 “比起加强监管,确保实效更为重要”
发布: (2026年2月6日 GMT+8 17:4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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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 Byline Network
Source: Byline Network
科技信息通信部信息安全披露义务扩大方案
科技信息通信部(과기정통부)宣布,将信息安全披露义务的适用对象扩大至 所有上市公司 和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(ISMS)认证企业,并计划 自2027年起实施。
6日公开听证会主要意见
对对象扩大的认同
- 与会者普遍同意将所有上市公司和 ISMS 认证企业纳入披露对象的方案。
要求减轻中小企业负担
- 有意见指出 应根据企业规模和能力,分阶段、差异化地确定适用时间和披露项目。
披露内容的高阶化
- 需要将披露从单纯列出投资金额的层面提升为 能够体现安全运营水平和成熟度的指标。
减少行业间重复披露的负担
- 还有意见认为应 降低在多个行业重复披露相同信息的重复负担。
科技信息通信部立场
科技信息通信部表示,披露范围的扩大将 伴随如指定 CISO 等额外监管措施自动连带……(正文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