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管能力,而非行为:为何欧洲的下一个监管前沿位于系统架构内部
发布: (2026年1月2日 GMT+8 15: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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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 Dev.to
Source: Dev.to
在现代监管史的大部分时期,法律关注的是行为——行为主体做了什么、如何表现,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既定规范。这种做法假设行为是风险的主要来源,而能力是中性的。当行为偏离时,法律介入;当行为合规时,合法性随之而来。数字系统揭示了这一假设的局限性。
能力成为新的风险焦点
数字技术将风险从个人行为转移到系统中嵌入的能力上。潜在危害不仅来源于用户的选择,还来源于技术所提供的可能性。
欧洲的战略位置
欧洲在这一转变中拥有独特的优势。其监管机构具备合法性,法律文化强调克制,公民更看重尊严而非单纯的优化。通过将关注点从行为转向能力,欧洲可以使治理与技术现实相匹配,同时保持以权利为基础的原则,从而加强监管权威。
超越合规文化
以合规为导向的做法鼓励仅仅满足规则的最低要求。相反,能力治理倡导结构性责任:当系统内部化限制时,合规变得隐含,监督可以更轻,信任也更容易建立。这一转变标志着数字治理的成熟。
对责任的重新定义
数字系统的责任不能仅仅依赖于行为本身。它必须扩展到系统被设计为实现的功能上。对能力进行监管承认某些风险过于严重,不能仅靠事后反应来管理,必须从根源——而非仅仅是症状——入手,以构建民主的数字基础设施。